2017-02-17 14:08:00 来源:互联网|0

武汉环保局为治理VOCs 公示2017拥抱蓝天行动方案

  (三)严格控制城市扬尘污染

  1.严格控制各类工地扬尘污染。

  (1)拆除工地、建设工地和储备用地等规范设置连续封闭围挡(墙)。拆除作业严格落实喷淋降尘措施。施工工地主要道路进行硬化处理,出入口规范设置冲洗设施,非施工作业区裸土采用防尘网进行覆盖。工地内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城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园林和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国土规划局,市城投公司、武汉地铁集团,各区人民政府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城建重点市政工程项目工地在线视频监控覆盖率达到100%,对建设工地实施连续在线视频监控。在200个建设工地安装喷淋降尘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各区人民政府

  (3)在30个建设工地安装扬尘污染在线监控设施。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乡建设委,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2.强化渣土运输监督管理。

  (1)出土工地进出口视频安装率达到100%。实行渣土运输车标准化管理,严厉查处非法改装渣土运输车行为,渣土密闭运输率达到100%。完成2798辆渣土运输车标准化整治工作。利用“互联网+北斗”技术,对全市渣土运输车实施全过程智能监管。在渣土运输车集中通行路段设置检查点开展联合执法,从严从重查处无资质、无核准证的渣土运输车和渣土运输车车身不洁等突出问题。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2)调整优化重点区域渣土运输线路,尽可能避开重点区域。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

  (3)规划、建设一批建筑垃圾消纳场所。

  责任单位:市国土规划局、市城管委,各有关区人民政府

  3.加强道路清洗保洁降尘。强化主次干道清洗、保洁和压尘作业,白天主要实行机扫车、吸扫车对道路清洗作业,夜间上半夜规定时段开展雾洒压尘、下半夜规定时段集中开展道路清洗,确保车辆经过路面无明显可视扬尘污染。推行机械化清扫,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90%,新城区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作业率达到70%。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

  4.严格控制其他扬尘污染。

  (1)三环线内不得新设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站点,现有生产站点原材料堆场采取覆盖防尘措施,生产设备采取防尘和降尘措施,严禁粉尘泄漏现象;厂区路面和出入口应当加强清扫保洁,对整改不能达标的实施关停或者搬迁。

  责任单位:市城乡建设委、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

  (2)开展“两江四岸”砂石料厂(场)及其周边区域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排查和整治,加强厂(场)区路面及周边道路砂石、渣土污染的清扫保洁,减少扬尘污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城管委,各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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