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2-27 08:56:57 来源:互联网|0

证监会公布16年证监稽查典型违法案例 包含“甲醇1501合约”

  二、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

  (七)辽宁振隆特产财务造假案——IPO财务造假主动撤回材料同样顶格罚

  辽宁振隆特产2013年至2015年向证监会申报的四份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在证监会对振隆特产开展专项财务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后,2015年6月10日,振隆特产撤回IPO申请。证监会依法对振隆特产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同时决定没收其保荐机构信达证券、律师事务所中银律所的业务收入,分别处以320万元罚款、120万元罚款。虽然振隆特产主动撤回了IPO申请,但其造假行为已扰乱了资本市场秩序,证监会仍予以顶格处罚。辽宁振隆特产案向市场有力传导了证监会“绝不放过任何一个涉案主体、绝不放过任何一项违法失职行为、绝不放过任何一项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企业挡在IPO大门之外的决心。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八)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欺诈发行强制退市第一案

  欣泰电气为实现在创业板发行上市目的,报送包含虚假财务报告的发行申请材料,骗取发行核准;上市后继续披露虚假财务报告,构成欺诈发行、虚假陈述。证监会依法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时任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时任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随即对欣泰电气启动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程序。兴业证券主动出资5.5亿元设立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此外,证监会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欣泰电气涉嫌犯罪案件,并对欣泰电气首发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依法查处。本案中监管部门综合运用行政、民事和刑事手段,严惩IPO欺诈发行,对市场形成有力震慑,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查处的案件之一。

  (九)康华农业、步森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案——重大资产重组“借壳方”财务造假第一案

  本案是证监会查处的首例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造假案。广西证监局调查组对重组方、上市公司、中介机构、企业客户等20多个涉案主体开展全面调查,成功克服了系统造假手段隐秘、部分证据被销毁或隐匿、调查对象不配合等困难,快速查实了康华农业为实现上市目的,长期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性财务造假,造假金额巨大,造假手段恶劣,情节严重的涉嫌违法犯罪事实。康华农业被顶格处罚60万元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3名责任人员被采取市场禁入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浙江步森股份因披露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被依法处罚30万元。本案相关中介机构涉嫌违法违规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目前正在处理过程中。本案系“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查处案件之一。

  (十)参仙源财务造假案——新三板财务造假第一案

  参仙源通过少计成本、价格不公允的关联交易方式虚增利润1.29亿余元。2016年7月8日,证监会依法对参仙源处以60万元顶格罚;并对时任公司董事长于成波、总经理李殿文及相关人员给予警告以及5-30万元不等的罚款,参仙源案是新三板领域查处的首个财务造假案例。证监会将不断加大对新三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以有效的监管维护新三板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三、中介机构违法违规

  (十一)中德证券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案——推动财务顾问归位尽责

  2016年2月,云南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该案违法线索。经查,在沈机集团拟向紫光卓远转让昆明机床股份过程中,昆明机床、沈机集团未披露“3个月自动解除”等协议生效条件和特殊条款,紫光卓远未完整披露协议的生效条件,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且沈机集团、紫光卓远未按照规定披露沈机集团回购昆明机床资产的股份转让补充协议。中德证券作为紫光卓远聘请的财务顾问,为自己撰写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了核查意见和声明,未勤勉尽责,导致未发现紫光卓远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遗漏。证监会已对中德证券作出没收业务收入300万元,并处以300万元罚款的处罚。本案的依法查处与公开,对推动证券服务机构与人员归位尽责,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十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未勤勉尽责案——整治审计、评估行业乱象

  本案来源于稽查总队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首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立信会计事务所在为大智慧开展2013年年报审计业务中未勤勉尽责,未执行必要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在大智慧下属公司股股东权益价值评估过程中,违反多项执业准则规定,包括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评估结论存在具有重要影响的实质性遗漏、未披露评估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未对现金等实施有效的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出具日期早于内部审核日期等。两家中介机构未勤勉尽责,所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监会依法没收上述机构相关业务收入,并分别处以违法所得三倍金额的罚款。证监会将突出强化中介机构检查验证、专业把关的法定职责定位,切实提升中介机构服务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十三)利安达会计事务所违法违规案——“屡禁不止”审计机构被严厉监管

  本案来源于福建证监局在查处“2015证监法网”专项行动第五批部署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2014年5月,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并购福建连城兰花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工作,利安达会计事务所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审计机构。经查,福建金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报告书(草案)》》中存在虚假记载,审计过程中,利安达违反《审计准则》相关规定未勤勉尽责,导致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本次资产重组中,福建金森曾先后频繁更换多家会计事务所,利安达在此前已有多次因未勤勉尽责而被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为其出具虚假审计报告,情节恶劣。证监会依法没收利安达业务收入并处罚款。2016年8月,证监会与财政部作出暂停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责令限期整改的处理决定。审计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应恪守独立性原则,切实做到不沾假、不帮假、不造假,做好资本市场的“守门员”和“把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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