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墙真石漆粉刷项目以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编号:SDTANY2016-0105-00
2、项目名称: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外墙真石漆粉刷项目
3、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建设地点: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院内
建设规模:主要为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及警卫室外墙真石漆粉刷,面积约为4500㎡。
计划工期:20日历天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总预算控制价为31.5万元。
5、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或正在承接项目的负责人。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备注:泰安市本地施工企业及外市(地)进泰施工企业均须由招标工程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欠办出具)。
5.3自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备一项单项合同额在30万元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4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具备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审办法:比照最低评标价法
7、谈判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7月4日起至2016年7月8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厅
7.3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要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拟派建造师执业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等证件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鲁施工备案证明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谈判文件。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00元整,售后不退。
8、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7月14日14时30分起至15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15时00分;
8.3递交地点: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开标厅;
8.4地址:宁阳县建设银行南100米路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宁阳县城欣街608号
邮编:271400
联系人:王涛
电话:18853807057
招标代理机构:宁阳县金阳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金阳大街
邮编:271400
项目经理:宁鑫
电话:0538-5634696
传真:0538-5634696
电子邮件:sd_jyzb@163.com
10、公告媒体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