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9日,美国司法部(DOJ)宣布公开一份刑事起诉书,指控全球四家主要集装箱制造企业及7名高管涉嫌串谋限制产量、操纵价格。被指控的四家企业全部来自中国,美方称其合计控制全球约95%的标准干货集装箱产能。起诉书列举了“价格翻倍”“利润增长近百倍”“安装87个监控摄像头互相监督”等一系列指控细节,引发全球航运界广泛关注。

一、事件经过:美方指控的四年限产合谋拼图
根据美国司法部公布的补充起诉书,其指控的核心事实可追溯至2019年。被起诉的四家公司分别是:
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集集团)——A+H股上市,全球主要的集装箱制造商;
胜狮货柜企业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全球主要集装箱制造商之一;
上海寰宇物流装备有限公司——中远海发全资子公司,经营“东方国际集装箱”(DFIC/DF)品牌;
新华昌集团有限公司(CXIC)——中国民营集装箱制造企业。
此外,据起诉书提及,还有两家未具名的共同串谋公司,但未被列为被告。
本案起诉书于2026年1月22日提交至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奥克兰分院),案号为No. 25-cr-0311-YGR。检方称,早在2025年10月就已秘密取得大陪审团起诉书并一直保持密封,直至涉案高管在第三国被捕后才公开解封。
被起诉的7名高管包括: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67岁)、副总裁黄田化(62岁)、运营管理中心总经理万永波(47岁);胜狮货柜CEO兼董事长张松声(71岁,新加坡居民)、市场总监马南庆(Vick Ma,54岁);东方国际集装箱总经理李前敏(62岁);新华昌CEO张钰强(49岁)。
美方指控的时间线如下:
据起诉书称,2019年3月,部分企业高管开始讨论限产与定价方案。同年11月14日,中集集团万永波、黄田化,上海寰宇李前敏,新华昌张钰强及“共谋公司A”高管在深圳中集集团总部召开会议,达成初步协议。随后一周,胜狮一名高管向张松声发邮件汇报六家工厂在上海开会事宜,议题包括生产能力和“行业健康发展”。2020年3月,胜狮及另一家公司正式加入。起诉书还称,相关企业签署了名为“深圳望月股权投资基金”的合同,用以记载限产安排。美方指控该共谋至少持续到2024年1月,其间演变为对特定客户(包括美国主要集装箱租赁商、航运公司和物流企业)的配额分配和总产能上限制度。
美方指控的限产手段:
根据起诉书描述,四家被告公司被指控建立了一套细致的限产和监督体系。具体指控包括:限制每条标准干货集装箱生产线的每日班次和运行小时数;在49条干货集装箱生产线上安装约87个视频监控摄像头,用以互相监督是否超产;约定不新建集装箱制造工厂;设立带有惩罚机制的罚款基金,对超出约定产量的企业进行经济处罚。后期,该限产机制据称还演变为按客户分配配额和总产能上限制度。
美国检方将上述行为定性为核心卡特尔(Hard-Core Cartel)。起诉书还引用了企业内部邮件作为证据,例如胜狮高管提醒“不要太高调,因为这可能会违反垄断法,或被客户指控操纵价格”,张松声回复“我们也需要保持低调”,以及有董事会成员提出“读完你的报告我感到非常不安。也许我们读完后应该删除这些邮件?”——美方将此解读为共谋者具有“违法意识”和“隐匿意识”。
美方主张的价格与利润变化:
美方指控称,该串谋导致2019年至2021年间标准干货集装箱价格大约翻倍。根据起诉书披露的数据,中集集团集装箱制造业务利润从2019年的约1980万美元增至2020年的约2.88亿美元,再增至2021年的约17.5亿美元;胜狮货柜则从2019年亏损约1.1亿美元扭转为2020年盈利约460万美元,2021年进一步盈利约1.868亿美元。
二、马南庆法国被捕:美方“密封起诉—第三国抓捕”战术
本案备受关注的进展之一,是有一名高管在欧洲被捕。
54岁的胜狮货柜市场总监马南庆(Vick Nam Hing Ma),2026年4月14日在巴黎戴高乐机场准备飞往香港时,被法国国家警察依据美方请求拦截逮捕。此次抓捕行动被称为“午夜巴黎”行动。目前,马南庆正在等待被引渡至美国受审。
这一逮捕行动,正是美方起诉书得以从密封状态公开解封的直接触发事件。这一“密封起诉—第三国抓捕—解封公开”的操作链条,展现了美方在本案中的战术安排。
目前,其余6名高管被告——麦伯良、黄田化、万永波、李前敏、张钰强、张松声,均未被捕。美国司法部在公告中称其余6名高管“仍然在逃”(remain at large,美方表述)。
法律后果方面,根据美国《谢尔曼反托拉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第1条,违反者构成重罪。个人最高可被判处10年监禁及100万美元罚款;公司最高可被处以1亿美元罚款。若犯罪所得或受害者损失超过法定最高罚款额,罚款可上调至该金额的两倍。需要强调的是,起诉书仅为美方单方指控,所有被告在依法定罪之前均应被推定无罪。
管辖依据方面,美方主张对本案行使管辖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谢尔曼法》的域外适用规则及《外国贸易反垄断改进法》(FTAIA)。美方在起诉书中称,涉案产品在中国制造后以“被操纵的非竞争性价格”出售给美国客户,对美国进口贸易产生了“直接、实质且可合理预见的影响”。
三、四家企业先后回应
面对美国司法部的指控,涉事企业已先后做出明确回应。
中集集团于5月20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公司、董事长麦伯良、副总裁黄田化及员工万永波“均未曾收到美国司法部就该事项发出的任何法律程序文件或其他法律文件”。集团目前日常业务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维持正常运营,公司正与专业法律顾问共同积极应对。
胜狮货柜同日发布公告,表示公司及主席张松声并未收到美国司法部发出的任何相关法律文件,已积极向外部法律顾问进行咨询,目前公司运作正常。不过市场对此反应明显:5月21日复牌后开盘跌17.8%,最低至0.485港元。
上海寰宇的母公司中远海发于5月22日发布公告,确认指控涉及下属公司,但截至公告日尚未收到美方任何法律文书,公司日常业务维持正常运营。
新华昌方面,截至发稿时尚未做出公开回应。
四、并非孤例:美方跨境刑事执法链条正在成形
这一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美国涉华法律行动呈现出若干值得警惕的趋势性变化。
从民事索赔到刑事追诉。过去美国反垄断执法更多是民事诉讼和罚款,本案则是美国司法部直接提起的刑事反垄断案件,涉及逮捕、引渡和监禁风险。此前的国际卡特尔案多为航空或面板行业,而本案首次将刑事反垄断矛头对准中国核心制造龙头。
从企业责任到个人追责。美方不再满足于追究企业责任,而是将矛头直接对准企业高管个人。马南庆在巴黎机场被捕,证明相关风险并不限于美国境内,只要进入与美国有引渡合作的第三国,就可能面临现实威胁。
从行业纠纷到供应链安全叙事。美国司法部代理助理部长Omeed A. Assefi在公布起诉书时,特意将案件置于疫情和供应链危机的背景下,称“被告挟持了全球的海运集装箱供应”。这种表述将反垄断法问题策略性地包装为供应链安全与消费者保护议题。本案也可能成为后续美国民事反垄断集体诉讼的起点——一旦刑事定罪,可能被用作民事诉讼的初步证据。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本案公布前不久,2026年5月5日,英国政府以“向俄罗斯提供无人机部件”为由将两家中国物流企业列入制裁名单,中方已就此向英方提出严正交涉。一系列事件表明,跨境法律风险已成为出海中国企业必须直面的新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