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建及锅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公示。

2025年8月18日受理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项目名称: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喷涂生产线扩建及锅炉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址: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钦廉林场那丽分场场部旁
总投资:420 万元
占地及建设规模:项目位于现有复鞣配套车间 2 楼及后处理一车间1 楼和后处理二车间 2 楼部分区域,建筑面积约为 2000m2.新增10 个手喷台、4 台辊涂机,并将 1 台 8t/h 燃煤锅炉拆除,新增 1 台 10t/h 生物质锅炉,锅炉房位置不变。
项目周边环境现状:项目位于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用地范围均为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现有厂房,项目东面为现有项目的废水处理站,南面为丽浦路,西面为现有项目皮具车间,北面为现有项目手套皮车间,周边50米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1)原有项目概述
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5 年 11 月4 日,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那丽镇钦廉林场那丽分场场部旁。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于2005 年10 月委托钦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年产60 万张牛皮革和50万打手套建设项目》,并于 2007 年 7 月 9 日取得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张牛皮革和 50 万打手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桂环管字〔2007〕170 号);于 2011 年12 月19 日取得《关于广西钦州中港皮业有限公司年产 60 万张牛皮革和 50 万打手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批复》(桂环验〔2011〕108 号);于 2021 年1 月11 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4507007791259571001P。
(2)扩建项目概述
因历史遗留因素,后处理一车间 1 楼与后处理二车间2 楼存在4 台辊涂机,该部分设备未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进行申报。同时,基于企业发展需要,建设单位于 2020 年在现有的复鞣配套车间 2 楼新增 10 个手喷台。由于现有8t/h 燃煤锅炉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的淘汰类,故将1 台8t/h 燃煤锅炉拆除,新增 1 台 10t/h 生物质锅炉。为了完善环保手续,现需对4 台辊涂机、10个手喷台以及 1 台 10t/h 生物质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企业现有工程内容、规模、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等均不变。 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1931 毛皮鞣制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十六、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9-毛皮鞣制及制品加工 193-其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毛皮加工除外;无鞣制、染色工艺的皮革制品制造除外)”类别,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