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17 14:25:32 来源:涂料采购网|0

年产14万吨家电外壳板涂料项目投产在即

  山东省荔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临朐县辛寨街道凤凰山工业园精翔产业园,租赁山东精翔智能制造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及准备涂料项目;项目建筑面积 5760平方米,新购置开卷机、开卷夹送机、压平机、辊刷机、初涂机、精涂机、化涂机、保护膜覆膜机、卷取机、纠编辊、张力辊、涂漆房等配套设备 65 台(套),形成年加工 14 万吨家电外壳板的生产能力。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
年产14万吨家电外壳板涂料项目投产在即

  漆料用量核算一览表
年产14万吨家电外壳板涂料项目投产在即

  项目漆料和稀释剂调配比例为 9:1.油性漆总用量为 1475.90t/a,项目稀释剂用量为163.99t/a。

  项目名称:年加工 14 万吨家电外壳板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省荔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山东省临朐县辛寨街道凤凰山工业园精翔产业园。

  建设性质:新建

  行业类别及代码:C3360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

  项目投资:总投资 1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400 万元,占总投资 40%。

  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企业生产采用三班制,每班 8 小时,年工作日 300 天。劳动定员 30 名。其中,管理及技术人员 2 名;工人 28 名。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山东省临朐县辛寨街道凤凰山工业园精翔产业园,租赁山东精翔智能制造产业园集团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建设;涂料项目及建筑面积 5760 平方米,新购置开卷机、开卷夹送机、压平机、辊刷机、初涂机、精涂机、化涂机、保护膜覆膜机、卷取机、纠编辊、张力辊、涂漆房等配套设备 65 台(套),形成年加工 14 万吨家电外壳板的生产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4.24 修订,2015.1.1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修正,2018.12.29 实施)以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2017.10.1 实施)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三十、金属制品业 33--67 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有电镀工艺的;有化涂工艺的热镀锌;使用有机涂层的(喷粉、喷塑、浸塑和电泳除外;年用溶剂型涂料项目(含稀释剂)10 吨以下和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的除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受建设单位委托,山东环林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环评委托后,随即组织技术人员赴现场进行踏勘,在现场调查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开展了深入细致的报告编制工作,并编制完成了环境影响报告书。

  本次环评期间,建设单位采用网站公示、报纸公示、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等形式向公众介绍项目信息,调查公众对本项目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周边被调查公众对涂料项目建设未有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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