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1-04 16:48:38 来源:|0

金华美氟隆年产1000吨水性聚四氟乙烯不粘涂料项目技改!

  金华美氟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04月,是一家以新型水性聚四 氟乙烯不粘涂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工业企业,原址位于金华市婺城区罗埠镇315省道陈家沿段99号4楼。2021年8月,企业委托浙江守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金华美氟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 吨水性聚四氟乙烯不粘涂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通过了金华市生态环境局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审批(金华建开〔2021〕38号)。因原厂址生产条件限制,企业已购置浙江省金华市 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区彩虹路333号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4 幢301室厂房,现拟将现有项目整体搬迁至该厂区,维持原有产能,建设金华美氟隆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水性聚四氟乙烯不粘涂料技改项目。

  本项目已在婺城区经济商务 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赋码,项目代码为:2503-330702-07-02-617302.环评分类管理类别判定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 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可知,建设项目属于“二十三、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 26.44 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264:单纯物理分离、物 理提纯、混合、分装的”,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受金华美氟隆环 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组织有关人员在对项目区域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踏 勘等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报请审批。

  项目水性涂料产品 VOCs 核算及符合性分析: 由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水性漆中 VOCs 物质主要为聚四氟乙烯乳液、PES分散液、分散剂(醇脂)、NMP、甲基三甲氧基硅烷等。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工 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暂行方法》的通知(浙环发〔2017〕30 号), 水性涂料含水性丙烯酸乳液(树脂)或其他水性乳液(树脂)时,游离单体按实测 挥发比例计入VOCs,无实测数据时按水性乳液(树脂)质量的2%计。本项目PES树脂用量200t,VOCs含量约4t,水性聚四氟乙烯用量230t,VOCs含量约4.6t,分散剂(醇脂12)2t,NMP10t,甲基三甲氧基硅烷5t,按最不利情况,上述含 VOCs 物质全部挥发,涂料中VOCs约25.6t,则项目水性涂料中VOCs含量为 2.56%。 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中 相关要求:“水性涂料和水性辐射固化涂料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涂料密度约1.5kg/L,当扣除水分含量后,折算本项目水性涂料VOCs含量约为 38.4g/L,符合 《工业防护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30981-2020)中合水性涂料中不粘涂料 VOC 含量限值要求(≤300g/L)和《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GB/T38597-2020)中相关限值要求(包装涂料(不粘涂料)270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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