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汽车及金属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镇汤口路与泰山路交口东侧东昌机械5#厂房
建设单位:合肥拓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合肥徽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公司租赁合肥东昌机械有限公司5#厂房西部空置车间建设“汽车及金属零部件表面处理项目”,占地面积约1750m2.年产10万件空调钣金件、1000台充电桩钣金件、200台储能集装箱、10万件储能导轨。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利用已建成的厂房进行生产,厂房门窗封闭性完整,无破损情况,本项目仅安装生产设备,无土建工程,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不进行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2)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移抛丸粉尘、喷粉房2喷粉粉尘、打磨粉尘:抛丸粉尘经设备自带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喷粉房2喷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打磨粉尘经侧吸罩收集后,三者一起汇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高排气筒DA001排放;P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低氮燃烧后,固化废气经换热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两者一起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房1喷粉粉尘:喷粉房1喷粉粉尘经设备自带的旋风除尘器+脉冲滤芯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经15高排气筒DA003排放。按环保相关要求对所有废气排放口进行规范化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及进口废气预处理须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中相关要求。
(3)地表水环境:水洗废水经过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规模为0.5m3/h(气浮+混凝沉淀+固液分离),生活污水依托合肥东昌机械有限公司现有化粪池收集后与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水洗废水一起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其出水水质达到《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相关标准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标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出水排入派河截导污工程,最终进入巢湖。本项目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4)声环境:本项目通过合理布局车间生产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对主要产噪设备、设施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必要的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护,使厂界噪声排放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
(5)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塑粉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性固废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废脱脂剂桶、废硅烷剂桶、废酒精瓶、废槽液(含槽渣)、污泥、气浮去除的废油、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