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沙瑞正涂装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提交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申请报告和《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及电泳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5年3月11日对项目进行受理并组织技术审查。
经审查,你公司委托长沙永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及电泳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国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具体如下:
一、该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长沙瑞正涂装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4万元),于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永佳东路 158号现有已租赁厂区建设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配件表面处理及电泳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项目不新增用地、不新建厂房。
项目共建设2条自动喷粉线和1条手动喷粉线,以喷塑粉末为主要原料,对来料(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配件、其他五金件)进行喷粉加工(不进行前处理),建成后可年喷涂21万件零部件(包括汽车零部件 15 万件、工程机械零部件3万件、其他五金件3万件);同时改建现有1条自动喷粉线废气处理措施,将打、喷粉废气与固化废气分质分类处理。
根据长沙永宸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骱走壅蓝诼珠酸妮騏臻⑬忆楠鉱獫好錐攣盔爭壂毵苒蒈敦猓2附埵许餚飑藍沪骤和专家评审意见,在认真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我局同意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等。
二、项目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措施。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宁乡经开区污水处理及回用水厂处理;企业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手动喷粉1线、自动喷粉1线、自动喷粉2线的固化烘干废气经排气柜收集后依托现有工程千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1)排放;自动喷粉2线喷粉+打磨废气经排气柜+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 高排气筒(DA004)处理排放;自动喷粉1线手动喷粉1线的喷粉+打磨废气经排气柜+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简(DA005)排放;自动喷粉3线烘千废气经排气柜+密闭空间收集后通过千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简(DA006)排放;自动喷粉3线粉+打磨废气经排气柜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器+滤芯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项目打废气、喷粉废气中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固化废气中二氧化碗、氨氧化物、颗粒物执行《湖南省工业炉密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1标准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及维修)挥发性有机物、镍排放标准》(DB43/1356-2017)中表3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3、采取切实可行的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贮存、处置和管理工作,建立台账;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废包装袋外售废品收购站回收综合利用,粉尘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滤芯由厂家回收利用;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XGB18597-2023)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收集、贮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三、该项目新增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VOCs:0.013ta、NOx:0.463t/a,建成后全厂排放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VOCs:0.469ta、NOx:0.767ta.
四、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环保与风险防范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落实环评文件、应急预案等文件提出的环境风险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落实项目实施的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企业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
五、安装使用的环保设施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相关规定,要组织对重点环保设施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息排查治理。
六、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七、在项目实际排污行为发生之前,应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项目竣工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同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并接受监督检查。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八、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五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重新审核。
九、本项目由宁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
十、你公司如对本批复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长沙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长沙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