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28 13:26:45 来源:涂料采购网|0

投资300万元!建设粉末喷涂线、液体喷漆线等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审批决定。

  建设项目名称:天津聚宝园铜业有限公司技术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名称:天津聚宝园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杨学士村东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技术改造项目,选址于天津市静海区双塘镇杨学士村东,建筑面积822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粉末喷涂生产线、液体喷漆生产线、清除表面涂层生产线以及新增少量切割加工工序。项目技改完成后,年加工光伏车棚80吨、防盗门120吨、钢结构800吨、钢管300吨、车前叉300吨、铜管500吨,共计2100吨。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1.运营期车间1抛丸废气应经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车间2、3抛丸废气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废气应经大旋风+滤芯过滤器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喷粉固化烘干等废气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及清洗废气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碳化废气应由排气筒达标排放。

  2.运营期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应经化粪池沉淀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3.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物、废钢丸、废涂层末、废粉末涂料、废铜管、废布袋、废滤筒、除尘灰等应外售给物资部门;废催化剂应由生产厂家回收;废包装袋/桶、漆渣、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废清洗剂、沾染废物以及废切削液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应委托城管委定期清运,杜绝二次污染。

  5.按照原市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污染物排放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6.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7.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来源: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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