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8 15:31:41 来源:|0

投资880万!这家企业新增特氟龙喷涂线!

  近日, 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福鼎市泰元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汽车刹车部件活塞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福鼎市泰元机车部件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鼎市泰元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年产800万只汽车刹车部件活塞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代码:2020-350982-36-03-066495,以下简称《报告书》)和要求审批的申请表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技术审查会专家组审查意见,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宁德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要求,选址符合福鼎市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位于福鼎市太姥山镇水井头工业区,为搬迁扩建项目。福鼎市泰元机车部件有限公司拟将现有位于福鼎市太姥山镇水井头工业区租赁的福鼎市正生机车部件有限公司厂内的项目,搬迁至该工业区内的福鼎市精工针阀有限公司部分厂房,厂房面积2128平方米。现有项目规模为生产400万只/年汽车刹车部件活塞(阳极氧化处理工艺),迁建后新增400万只/年汽车刹车部件活塞(特氟龙喷涂工艺),形成800万只/年汽车刹车部件活塞的生产能力。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机械加工+表面处理”生产线2条(含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特氟龙喷涂线1条),主体工程为切料车间、冲床车间、磨床车间、氧化车间、喷涂车间等;辅助工程包括铝棒仓库、辅料仓库、成品仓库各1间以及油品区、半成品仓库、切削液储存间各1间;环保工程主要为污水处理站1处、废气处理设施2套、危废储存间1间等。项目总投资8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

  三、你公司应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现有项目拆除搬迁污染防治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三)严格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

  (四)加强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控。

  (五)强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六)严格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措施。

  (七)应严格落实并优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提高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应落实事故废水“三级防控”措施,其中项目事故应急池容积应满足规范设置要求。

  四、本次搬迁扩建后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氮氧化物0.677吨/年、非甲烷总烃0.22吨/年,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312吨/年、氨氮 0.042吨/年。你公司应在项目正式投入生产前取得相应排污权指标。

  五、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健全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制定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明确机构、人员、职责和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必须依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项目建成后,须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做好验收。

  七、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负责。你公司在收到本批复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送达宁德市福鼎生态环境局、宁德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宁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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