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09:50:01 来源:|0

投资180万!年产600万套照明灯具喷粉线技改项目公示中!

  近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宁波宜胜照明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5月,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明光路1199号,是一家专业从事照明器材、光电产品等生产、销售的企业。

  2008年7月,宁波龙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年产5000万套节能灯装配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一期项目”),于2008年7月取得环评批复(鄞环建〔2008〕0513号),并于2012年9月通过原鄞州区环保局验收。

  目前,一期项目所有固定资产已转至宁波宜胜照明有限公司并由其运营,宁波龙宇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已无实际生产内容。

  2013年12月,宁波宜胜照明有限公司委托编制了《年产4000万套LED灯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二期项目”),于2014年6月取得该项目环评批复(鄞环建〔2014〕0219号),并于2019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目前企业生产能力为:年产节能灯5000万套、LED灯具4000万套。

  2020年3月,企业委托编制了《年处理500万套灯具壳体生产线技改项目环评报告表》并于次月取得了该项目的环评批复(鄞环规备〔2020〕7号),该项目不新增产品产量,主要对二期项目中的500万套LED产品的壳体进行喷粉加工。企业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考虑到公司电耗和企业发展需要,拟将喷粉固化工序的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供热,同时新增LED灯具壳体喷粉量100万套/年。

  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喷粉固化工序的电加热改为天然气燃烧供热新增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排放,属于燃料变化导致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因此该热源变化判定为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因此企业按要求重新报批项目环评报告表。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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