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1 09:48:03 来源:|0

投资10000万!年产100万套车架项目新增喷涂线!

  近日,贵港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年产100万套两轮电动车车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迈跃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年产100万套两轮电动车车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212-450802-04-01-781456)。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北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产业园区园博大道与西六路交汇处东南角,其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9度32分40.454秒,北纬23度04分6.241秒。项目用地总面积20011.01m2,项目用地目前为一片空地,项目东面、南面、西面、北面均为甘蔗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三条生产线,拟引进龟王模具、BO2模具、BO3模具、弯管机、剪板机、切割机、机械手设计规模、电泳线、喷涂线等设备,建成年产100万套两轮电动车车架。主辅工程包括厂房、综合楼等,公用工程包括给排水、供电、供气、环保工程、绿化等辅助设施。

  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占总投资的0.6%。

  二、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于2022年12月20日取得贵港市港北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备案证明,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减少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在设计、建设、运行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四、项目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达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我局委托贵港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贵港市港北生态环境局按规定对项目建设期、运行期间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及时上报我局。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来源:贵港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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