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当事人利用其在管道天然气供应及管道设施安装服务市场的支配地位,主要实施了以不公平高价销售商品,无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以及无正当理由在交易时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等行为。
5年被罚5亿!化工行业垄断问题突出将被重点关注!
涂料采购网注意到,在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的两个月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中国反垄断年度执法报告(2020)》,回顾了“十三五”以来我国垄断问题突出的九大行业,其中包括石油化工、医药、半导体、互联网等领域。
根据《报告》,“十三五”期间,反垄断执法机构共查处石油化工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1件、垄断协议案件3件。查处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6件。审结经营者集中案件227件。石油化工行业经营者集中案件较多,交易总金额约4.98万亿元,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案件4件。
《报告》还指出,石油化工行业属于较为典型的重资产行业,头部企业普遍规模较大、产品种类众多,特别在一些集中度较高的细分领域拥有较大的市场优势,一直是反垄断的重点对象。因此,反垄断执法将重点关注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市场行为。
据涂料采购网了解,在化工行业,垄断案例并不在少数。
2020年,上海市场监管部门公布了一批查处的大案,因触犯《反垄断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被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开出2437万多元的罚单。
2020年,因违反欧盟反垄断规定,欧盟委员会已对Orbia、科莱恩(Clariant)和塞拉尼斯(Celanese)等三家化工企业处以总计2.6亿欧元(约合人民币20.75亿元)的罚款。原因是这三家公司参与合谋降低乙烯购买价格的卡特尔联盟。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查处了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的两家分公司限定转售价格行为并对其处以合计8,400万元罚款。
2018年化工制造巨头巴斯夫、科思创、陶氏等企业遭到反垄断集体诉讼,涉嫌密谋关闭工厂、限制生产,以降低全球供应,提高聚氨酯原料的价格。
2017年,发改委网站发布了对部分实施价格垄断的PVC企业的调查及处罚结果。调查发现,18家涉案企业在2016年销售PVC产品的过程中通过微信群多次达成了统一涨价的垄断协议,导致PVC市场价格明显上涨。涉案企业的上述行为已违反《反垄断法》,发改委依法对18家涉案企业处以2016年度相关市场销售额1%—2%的罚款,共计4.57亿元。
2017年,国家发改委反垄断局和12358价格监管平台分别收到梦百合公司实名举报,TDI产品生产商自2016年以来多次进行猖狂价格垄断行为对下游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害。四家生产商主要包括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银光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烟台巨力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下半年,群众举报反映江苏省连云港、盐城等地部分化工企业共同提高氯代苯酚(生产农药、药品制剂的原料)产品销售价格,并通过销售公司统一对外销售。经过近半年的外围摸查,于2015年3月对涉案6家企业立案调查,获得大量证据,证实6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成立,并于近期依法实行了行政处罚。省物价局决定对涉案企业从轻处罚,即对涉案企业处以“每家企业2014年度销售额1%”的罚款,6家企业合计罚款381万元。
2013年至2015年,美国知名化工企业伊士曼(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滥用其在中国大陆醇酯十二成膜助剂市场的支配地位,与国内相关涂料客户签订并实施了具有限定交易效果的“照付不议协议”及“最惠国待遇协议”。
化工行业处罚情况一览表
纵观化工行业存在的垄断性情况,主要原因还是在我国化工产业“低端过剩、高端不足”的结构性矛盾非常突出。化工品过去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发展,但总体来看,多数产品仍然处于产业价值链的中低端水平,中高端产品比例相对较低,现有产品技术含量不高、产品附加值低,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较大,这一点在钛白粉、MDI、TDI等行业有着非常明显的体现。
如今疫情肆虐,国内外化工巨头频频兼并、联姻以应对当今疲软的市场,整合资源和优化产能寻求新的发展路线,抱团取暖等涨价方式也频有发生,而反垄断的严控,将成为悬在他们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对他们的一言一行起到更加严峻的管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