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29 08:38:40 来源:互联网|0

注意!大量央企假承兑现身市场!收到报警!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份二审刑事判决书,揭开了一起虚构业务交易,骗取银行承兑汇票的大案,经审理查明,宋某等人在多家银行骗取银行承兑汇票,其中民生南阳分行合计2.8亿元、招商郑州分行合计2亿元、广发平顶山分行合计8000万元,上述银行承兑汇票金额总计达5.6亿元

  据涂料采购网了解,近年来,承兑汇票凭借自身的独特“优势”,被众多企业恨之入骨,更是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利用虚假合同、私刻公章、冒充身份等多种方式,给企业、银行都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连众多国企央企等大型企业也深陷其中,广受牵连。

中铁武汉电气化局半年连发三个声明

  2020年6月,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发表声明称,近期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证照,冒用其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提醒凡是出票日期在2020年1月20日(含当日)之后,在建设银行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企业严禁也从未允许下属各级单位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凡以其下属各级单位名义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

  据悉,这已经是中铁武汉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半年内发布的第三次声明,此前在2020年1月21日和4月28日,其也发布过相关的免责声明,提醒社会公众和市场经营主体不要接收。可见此次承兑汇票事件对于其企业带来的严重影响。

全国首例电票系统诈骗案,涉及金额20亿元

  日前,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发布“上海金融犯罪典型案例”中有一例涉及商业汇票。犯罪分子通过伪造虚假银行账户,利用金融系统的漏洞成功接入中国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央行电票系统)开设虚假汇票,使整个系统无法完全发挥其应有的防造假功能,涉案金额高达20亿元。这是全国首例电票系统诈骗案。

  近20亿元的电子票据诈骗案无异于一颗深水炸弹,央行电票系统数年信誉几乎毁于一旦。

制假章!40亿假汇票流出!

  杭州某公司一汪姓职员,突然接到老板洪某的一个“神秘”急电:要他尽快想办法去私刻一枚银行印章,当晚,这枚逼真的银行假印章便交到了洪某的手中。但令汪某没意料到的是,靠着这枚假印章,不法分子在仅仅8个月时间中通过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转贴现方式套取资金超过40亿元,造成实际损失25亿元,对无数企业和银行造成了巨大影响!

  

多个央企、国企集体出现假承兑汇票

  2020年5月,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布了《关于不法分子假冒集团公司名义开具商业汇票的情况告知》的公告,称广西建工集团发现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集团公司印章、证照及相关资料,冒用集团公司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并通过虚假银行账户冒用集团公司名义虚假开具商业汇票,特进行澄清。

  广西建工集团称,从未开立或承兑任何商业汇票,凡是出票人或承兑人为“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均为不法分子假冒集团公司名义开立或承兑。目前,就上述冒用集团公司名义虚假开立银行账户及虚假开具商业汇票的情况,广西建工集团已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1月,江苏常州银保监分局向辖内银行机构发布风险提示函称,兹有恒大地产集团济南置业有限公司提出有人私刻印章、冒用其公司名义注册成立了江苏博雅置业有限公司,并开具了大量商业承兑汇票,提醒辖内各银行机构审慎对待“江苏博雅置业有限公司”的各项金融业务。说明函同时称,江苏博雅置业并非其子公司,江苏博雅置业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均与该司无关,该司已于2019年11月6日向江苏16家银行寄送了函告,说明了前述情况,但近期该司得知江苏博雅置业仍然在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去年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近期有不法分子涉嫌利用银行网银及ECDS(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漏洞,冒用名义开具虚假商业承兑汇票。为澄清事实,郑重声明,凡是出票日为2019年11月16日之后,以我司和下属各级法人公司名义在中建财务有限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均为冒名或伪造票据,请各金融机构、社会公众不要接收。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建六局)在其官网上发表声明称,发现有不法分子涉嫌为造该公司证照,于贵州遵义红花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乐平支行、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宣化街支行、湖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凤支行开立银行账户,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

  根据《声明》,中建六局已将上述情况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广大票友不要接受相关票据,中建六局对上述虚假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不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

  2019年10月,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声明称,有不法分子涉嫌伪造中建八局证照及相关资料,采用虚假手段冒用中建八局名义开立银行账户,并冒用八局名义虚假开具商业承兑汇票,自2018年7月1日起,中建八局或下属分子公司已全面停止对外开具电子或纸质商业承兑汇票。

  2019年8月,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票据市场上出现山西洪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宁支行、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莲湖东路支行、河北元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上银行均不是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均不是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该行为已涉嫌违法犯罪且我公司将向公安机关报案调查,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风险,不要接收该类商业承兑汇票,不要进行贴现、交易。

  2019年7月,中铁二局发布公告,称近期票据市场上出现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以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兴业银行长春前进大街支行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不是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出具。

  2019年7月,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近日票据市场上出现了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以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名义出具的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空港支行不是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作银行。该商业承兑汇票不是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出具。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请各机构、社会公众注意风险,不要接受该类商业承兑汇票、不要进行贴现、交易。

  2019年7月,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连续发布声明,其发现被人冒充名义注册设立“中水电(上海)实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并开出票据造成负面影响。

不法分子钻空子,套钱套利“不亦乐乎”

  承兑汇票主要分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本世纪初,为了解决企业三角债的问题,金融监管部门大力倡导使用承兑汇票,在当时也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着承兑汇票业务的发展,不少不法分子开始钻空子,市面上也出现了一些惊人的操作。

  一些不法分子开具商业承兑汇票付货款给上游供应商,目前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最长期限也是一年,商业承兑汇票的到期兑付依托的是企业自身的信用,说白了就是一张欠条,理论上可以在市场是流通,实际上绝大部分的企业都不愿意接收商业承兑汇票,一方面是安全性很差,另一方面是贴现成本非常高。商业承兑汇票已经成为某些大型企业的霸王条款。

  举例说明:假设某中小建筑企业承接了地产集团的工程,按照前几年的结算政策,是根据施工进度付现金,但是现在不一样了,施工方建设完成项目后,地产集团先赊账6-12个月,然后再给施工方一张12月期限的商业承兑汇票,实际上需要在18-24个月之后才能拿到现金,这样操作下就最大程度压榨了施工方的资金。

  还有更为离谱的事件,某大型企业拖欠一家小型供应商40万的货款,在付款时候说目前手上有一张100万的承兑汇票,竟然让这家小型供应商先打60万的现金过来,再给它这张100万的票据。然而这家小型企业只能照办,否则就别想拿到一分钱。

  目前承兑汇票已经成为拖垮中小企业的利器,很多中小企业不是倒在了经营销售方面,而是被所一张张承兑汇票压垮。承兑汇票的使用加大了中小企业的财务成本和风险。金融企业无需存款作为支撑即可发行银行承兑汇票,可企业需要按照5%左右成本向银行贴现(贴息),当前一些企业利润率是持续走低的,有些企业利润仅为1~2%,不必要的融资成本夺走了企业辛苦赚来的微薄利润,增加了资金成本,加剧了企业的困境。加之企业采购材料、发放工资、缴纳税费、支付利息等等都要现金,而非承兑可以取代,这样就出现了贴息的情况,无疑利润就少了。电子承兑汇票12个月的期限更是压得众多企业喘不过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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