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8 14:44:48 来源:|0

公告!这个地区发布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近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家具等9种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通告,其中包含2019年度广东省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2019年度广东省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实施细则  本方案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适用于2019年度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抽样、检验工作。  一、监督抽查的产品  (一)抽查产品品种:涂料,包括溶剂型木器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面漆)、建筑用外墙涂料(水性,面漆)、建筑用防水涂料以及水性木器涂料。  (二)本次抽查的监督总体确定为:广东省生产和流通领域与抽检的样本标称同一商标(或标称同一生产者)同一型号的产品集合。  (三)需抽取样品的数量如下:  被抽查的产品品种第1组数量(款)第2组数量(款)  溶剂型木器涂料主剂≥1 kg,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主剂≥1 kg,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  水性木器涂料主漆≥1 kg,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主漆≥1 kg,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面漆)主漆≥3kg(L), 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主漆≥3kg(L), 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  建筑用外墙涂料(水性,面漆)主漆≥3kg(L), 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主漆≥3kg(L), 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  建筑用防水涂料主剂≥1 kg(L) ,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主剂≥1kg(L) ,配套产品按配比抽取适量样品。  注:当独立包装产品重量(体积)低于抽样数量要求时,应尽量整包装抽取,避免分装。  二、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一)抽样及复检程序依据

  1.GB/T 28863-2012《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 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  2.GB/T 2828.4-2008《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4部分:声称质量水平的评定程序》  3.GB/T 16306-2008 《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  4.承检机构在抽样、复检程序中根据实际情况及检验程序的法定性与有效性予以补充。  (二)抽样方案。涂料属于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适用GB/T 28863-2012进行抽样及判定。  1.各领域抽样按照先生产企业、后线下销售者的顺序执行。  2.抽样名单原则上应包括:上一年度国家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消费者投诉较多或其他职能部门移交的问题企业,舆论与公众关注度高的企业,综合考虑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因素以及覆盖大、中、小企业分布。  3.在线下销售者处抽样时,被抽查市场主体由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确定,应综合考虑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区域因素。  4.在生产企业处抽样时,随机抽取2组样品,经征得企业同意后由企业无偿提供,全部带回检验机构。  5.在线下销售者处抽样时,随机抽取2组样品。其中,第1组购买,用于检验;第2组封存在销售者处作备样。  三、抽样现场要求、样品的处理、判定规则、检验报告报送要求均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工作规范》(粤工商消字〔2016〕111号)要求及合同约定执行  四、检验依据  (一)本类产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1.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2.GB 18582-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3.GB 24408-2009《建筑用外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4.JC 1066-2008《建筑防水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5.GB 24410-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水性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二)产品标示执行的标准或产品明示指标。产品标示执行的标准或产品明示指标劣于相关强制性标准的,以相关强制性标准作为依据;被抽样产品未能提供有效企业标准的,按相关国家或行业推荐性标准进行判定。  本类产品推荐性标准如下:  1.GB/T 9756-2018《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2.GB/T 9755-2014《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  (三)涉及本类产品质量判定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办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工作规范》(粤工商消字〔2016〕111号)、《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管理办法》(粤质监〔2014〕11号)等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粤市监质监〔2019〕494号)。  五、主要检验项目及不合格类别的划分指标  (一)内在质量检验项目及其重要性划分表。

  1.溶剂型木器涂料

  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面漆)

  3.建筑用外墙涂料(水性,面漆)

  4.建筑用防水涂料

  5.水性木器涂料

  当产品存在重要项不合格时属于严重不合格。

  (二)内在质量计量型项目的规范限及不合格划分表。  1.溶剂型木器涂料

  2.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面漆)

  3.建筑用外墙涂料(水性,面漆)

  4.建筑用防水涂料

  5.水性木器涂料

  (三)内在质量计数型项目的规范限及不合格划分表。

  根据计数型质量特性对商品整体质量的影响程度,分为重要质量特性、较重要质量特性和次要质量特性。  1.内墙涂料

  2.外墙涂料

  六、判定原则  依据所检相关质量特性的重要程度及检测结论,对样本单元进行综合判定。对于不合格的样本单元,判定结果分为A类不合格、B类不合格、C类不合格和D类不合格四类。样本单元不合格的分类见下表。  在样本单元上,存在重要计数型质量特性不合格或重要计量型质量特性严重不合格,判定样本单元为A类不合格;存在较重要计数型质量特性不合格、或重要计量型质量特性较严重不合格、或较重要计量型质量特性严重不合格,判定样本单位为B类不合格;存在次要计数型质量特性不合格、或重要计量型质量特性轻微不合格、较重要计量型质量特性严重不合格,或次要计量型质量特性严重或较严重不合格,判定样本单元为C类不合格;存在较重要计量型质量特性轻微不合格,或次要计量型质量特性轻微不合格,判定样本单元为D类不合格。

  七、复检工作安排  被抽样的销售者或者样品标称的生产者申请复检的,应向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复检申请,由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复检受理原则处理。复检工作安排按照《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广东省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工作规范》(粤工商消字〔2016〕111号)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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