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11 09:38:27 来源:|0

即日起!这个地区将开展化工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为认真落实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昨日(10月9日)上午,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召开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部署会议。即日起至11月30日,南京将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确保2019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重点整治范围  以全市化工(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为对象,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突出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医药等高危行业领域为重点,采取更加严厉、有效的措施,集中进行打击和整治。重点整治内容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危化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使用、经营许可证的;

  2.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项目未通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或未经正规设计非法建设、投入生产运行的;

  3.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或评估未通过以及备案的;

  4.存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继续生产、经营的;

  5.违法违规在煤气区域、有限空间、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作业的;违法违规进行高温熔融金属作业的;

  6.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企业或装置;

  7.新、改、扩建项目未经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

  8.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9.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10.作业规程不完善,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的;

  11.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1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13.新材料、新设计、新设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14.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实施步骤  1.企业自查自纠阶段  (10月9日-10月18日)  各区(园区)要迅速行动,督促辖区内化工(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对照以上重点内容自查自纠企业内部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10月18日前从“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一体化”平台“打非治违”模块中上报。各区(园区)要对辖区内企业自查自纠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摸底,负责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企业挂牌督办并提请政府关闭。  2.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  (10月18日-11月15日)  各区(园区)要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化工(危险化学品)和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及监管责任厘清确认组网、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等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采取交叉互查、跟踪检查等方式,对企业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  3.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11月16日-11月30日)  各区(园区)要将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于12月5日前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进行督查检查,并召开专题会议,总结交流“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做法和经验。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严卫国强调,今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省市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安全监管执法频次和力度,安全生产形势总体保持平稳,但省内外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对此,我们必须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安全生产工作轨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针对非法违法行为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要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切实加大安全防范、安全监管、责任追究“三个力度”,不断巩固提升“打非治违”工作成果,努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据了解,市应急管理局将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及监管责任厘清确认组网专项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和细则,严格严肃考核,促进专项工作的有效落实。对于“打非治违”工作不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被国家、省、市检查抽查发现仍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引发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并酿成事故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会议还重点通报了全市化工(危化品)和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普查辨识建档及监管责任厘清确认组网工作开展情况。

欢迎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icoat2014;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投稿请联系:18911461190,QQ:2510083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