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0-09 08:49:43 来源:|0

1名男子损坏国旗!2名男子聊天侮辱阅兵式官兵被抓!

  近日,3男子因在国庆期间侮辱阅兵式官兵、国旗被依法处理,据悉3男子分别在广东、四川、辽宁。  广东·清远

  2019年10月1日11时许,军地坪派出所接报称:武陵源天子路悬挂在一店铺外庆祝国庆节的国旗被人扯掉丢弃。  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处置。经民警调查走访、查看监控、询问知情人,锁定嫌疑人陈某勇(男,33岁,广东省清远人)。并于10月1日18时许,将其传唤至派出所。经询问,陈某勇对9月30日23时35分,路过武陵源天子路一商铺时故意扯掉国旗丢在地上的侮辱国旗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武陵源公安分局已给予陈某勇十二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九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在此,警方提醒广大网友,国旗、国徽、国歌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主权和尊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四川·南充  2019年9月29日,在全国人民普天同庆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南充网警接网民举报,南充网民“24K纯帅”涉嫌在网上肆意发布侮辱参加70周年大庆阅兵式官兵的言论,引发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  南充网警根据网民举报线索迅速开展核实工作并指令阆中网警查处。现查明:9月29日上午,网民“24K纯帅”(真实姓名,戚某龙,24岁,男,阆中人)在网上发布“精日”言论并针对国庆阅兵式多次发表不当言论,虽经其他网民提醒,仍然肆意侮辱参加阅兵式人员。阆中网警将戚某龙传唤到案后,该戚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9月30日凌晨,阆中市公安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决定。目前,拘留正在执行。  辽宁·鞍山  无独有偶,10月1日上午,网民“俊小哥”(真实姓名高某俊,男,37岁,鞍山市铁东区大孤山街道人)在微信群与他人聊天中发表针对国庆70周年阅兵的恶意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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