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21 10:21:03 来源:互联网|0

江苏、浙江、安徽等11个省化工企业将面临搬迁!

  工信部发布《坚决打好工业和通信业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到2020年,长江经济带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力争率先完成。对于此计划,沿江的众多化工企业和园区,该怎么办?

  据统计,我国长江沿岸约有40余万家化工企业,此外还分布着五大钢铁基地、七大炼油厂,以及上海、南京、仪征等石油化工基地。大量的石油和化学工业生产力因航运便利,都集聚在长江沿岸,可以说,长江流域一些江段岸线基本被化工项目所占领。

  此次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范围波及长江沿岸几十个省份和地区:

  重点区域具体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括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

  重点流域具体范围: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贵州等11省

  此次行动计划的要点是实施长江经济带产业发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产品目录。加快推动城镇人口密集区不符合安全和卫生防护距离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到2020年,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工作基本完成,重点区域和重点流域力争率先完成。

  化工企业搬迁

  石化企业为何喜欢沿江而建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的资料显示,长江作为水源地,沿线化工产量约占全国46%,长江流域的石化产业生产能力已占据全国的“半壁江山”,长江干线港口危化品吞吐量达1.7亿吨,生产和运输的危化品种类超过250种,已形成覆盖长江上中下游的石化工业走廊。

  本文列出了沿长江分布的八大炼化企业,先来看看他们的生产规模有多大!

  以上八家有规模的炼化企业都是沿长江而建,分析他们的共同点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至少五家炼化企业原油综合加工能力都在千万吨级以上,因为石油化学工业是大宗产品,吞吐量非常大,靠近沿江沿海,运输起来成本就很低;

  对于石化企业来说,水可不仅仅是用来饮用或者是清洗。靠近长江,既满足了取水需求,也能进行污水排放;

  这些炼化企业所在城市经济都较为发达,沿江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市场用户也在这一带。

  此外还有一些外资工厂或者引进项目,也选择在长江沿岸建厂,此次搬迁改造会对在建项目或者投产项目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我们还不得而知 。

  近两年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长江生态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了6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探索出一条以专项行动促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有效路径。其中“长江经济带化工污染整治专项行动”作为重要行动之一,尤其受到重点关注。就在一年前,国家发改委就已经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的通知》,通知称同意将苏州工业园区等33个开发区确定为建设长江经济带国家级转型升级示范开发区,坚持生态优先,推动开发区发展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

  那么,长江沿岸的化工园区,又会面临什么新问题?

  33个"严控区"覆盖11省市

  生产总值超全国40%区域

  被发改委"点名"的是哪33个示范开发区

  沿江各省化工园区因资源、位置、条件不同而各有特色,而且发展阶段也不尽相同。

  就沿江化工园区整体而言,存在一些共性问题:

  布局分散,缺乏统一指导和规划

  中上游省份园区规模较小,集聚效应差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有待进一步优化

  园区安全环保压力大

  无论对于化工企业还是化工园区,环保督查组已经让很多地方企业园区无力承受了,一旦长江流域不再新建化工厂,这对于行业又将是一次大规模洗牌!

  三年行动计划

  污染防治攻坚战举措

  此次三年行动计划,除了优化产业布局之外,就是要调整产业结构。

  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焦化、电解铝、铸造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指导和督促地方政府积极推动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过剩产能有序退出。2018年再压减钢铁产能3000万吨左右,力争提前完成“十三五”期间钢铁去产能1.5亿吨的目标。2020年底前,河北钢铁产能控制在2亿吨以内。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部内原材料工业司牵头,产业政策司参与)加大钢铁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综合运用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鼓励各地制定范围更广、标准更严的落后产能淘汰政策。(部内产业政策司负责)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根据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以及土地、环保、质量、安全、能耗等要求,参与制定“散乱污”企业及集群整治标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排查和分类。(部内产业政策司牵头,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安全生产司、原材料工业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电子信息司参与)支持列入整改提升的工业企业实施升级改造。(部内规划司负责)

  同时,实施错峰生产。重点区域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各地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电解铝、化工等高排放行业,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加强错峰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错峰生产“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部内原材料工业司牵头,规划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装备工业司、消费品工业司、运行监测协调局参与)

  长江经济带

  加快推进绿色智能改造提升

  加强工业节能。持续开展工业节能监察专项行动,实现对重点高耗能行业全覆盖。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开展能效对标达标,发布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加快高效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发布国家工业节能技术装备推荐目录和“能效之星”产品目录。(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建设一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大力推进长江经济带磷石膏、冶炼渣、尾矿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布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名单,引导再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做大做强。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指导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推动落实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量达到3.5亿吨。(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

  加强工业节水。提高重点流域和华北等缺水地区工业节水标准。(部内科技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大力推广国家鼓励的工业节水工艺、技术和装备,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引导和支持工业企业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活动。持续提高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和食品等高耗水行业用水效率。(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

  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和智能制造工程。利用绿色信贷和绿色制造专项建成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百家绿色园区、千家绿色工厂,推广万种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企业,推动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部内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负责)加快节能与绿色制造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20年前完成百项绿色标准。(部内科技司、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牵头,相关司局参与)开展智能制造基础共性和行业应用标准试验验证,培育一批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加大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民爆等重点行业智能制造推广力度。(部内装备工业司负责)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配合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快淘汰老旧车,2020年底前,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运营中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成渝地区提前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鼓励清洁能源车辆、船舶的推广使用。(部内装备工业司负责)

  期待在改善长江沿岸环境的同时,化工行业也能向着更加集约化精细化和高端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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