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9 09:30:59 来源:广州环保局|0

广州市喷漆房废气排放标准的指标

  日前,广州市环保局针对客户咨询的“广州市喷漆房废气排放标准的指标”做了答复。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的实施方案(2014-2017年)》:汽车制造喷涂、维修喷涂和补漆工序使用的涂料VOCs含量应符合《汽车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24409)的规定,集装箱制造生产过程使用的涂料应符合《集装箱涂料》(JH/T E01)的规定。

  新建工业涂装项目低VOCs含量的涂料使用比例达到50%以上;新建机动车制造与维修涂装项目,其低VOCs含量涂料占总涂料使用量比例不得低于80%。汽车制造与维修涂装生产线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应符合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9-2010)的规定,小型、中型以上乘用车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应不高于20克/平方米和150克/平方米,货车驾驶仓、车厢单位涂装面积的VOCs排放量应不高于55克/平方米和70克/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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