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至15日,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在阳泉督查时发现,盂县14家“散乱污”企业未按要求完成“三清”、取缔不到位。
10月18日,阳泉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环保压力很大, 散乱污 取缔仍存在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追责。”阳泉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立即责成盂县纪委监委迅速启动核查工作,依纪依规对存在问题的14家企业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环保部强化督查组发现的14件问题线索,涉及盂县6个乡镇14个村。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问责相关责任人24人,其中,给予党内警告处分7人,诫勉谈话7人,通报批评6人,批评教育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