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20 09:47:20 来源:三棵树|0

三棵树监事减持股份

  三棵树于2017年6月16日收到监事陈朝阳先生发来的《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减持告知函》,该函称其基于自身资金需求,拟减持所持部分公司股票,具体如下:

  一、拟减持监事的基本情况

  1、监事姓名:陈朝阳;

  2、监事持股数量及来源:截至本公告日,陈朝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41,936股,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股份上市限售承诺,陈朝阳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已于2017年6月5日上市流通;

  3、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陈朝阳先生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无减持股份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不超过60,000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6%,占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4.80%,未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股权比例将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期间如遇买卖股票的窗口期等限制,将停止减持股份;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7、承诺履行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陈朝阳先生履行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其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

  三、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公司监事陈朝阳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不确定性。

  3、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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